企业减资公告几次?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公司的注册资本既是开办公司的初始资本,也是公司信用能力的象征和承诺。我国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时,必须实缴全部注册资本金。但是,法律同时赋予股东增资或减资的权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4、所谓"增资",是指股东会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当股东会做出增加资金的决议后,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5、"减资"与"增资"正好相反,是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由于公司债券本息和股东收益都有赖于公司的净资产,减少注册资本就必然意味着减少公司的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