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五行属什么?
《说文解字》释曰:“苇,大葭也。从木凡声”。 “葭”是初生的芦苇,即蒹和葭都是芦苇的初生阶段;“苇”是大葭(芦苇),比“葭”长得高、密。所以“葭”为苇之苗,“苇”为苇之秀,亦称“苇葭”[1] 许慎将“葭”放在“苇”的前面,以显“芦草”本义。而段玉裁则认为应“苇在前,葭在后”[2],理由是:《诗经·秦风》中载有“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句子,可见其顺序应为“蒹葭”而非“苇葭”。
东汉·王逸撰写的《楚辞章句》对《九歌》中的《湘君》及《湘夫人》的解释,引述屈原的话解释该诗主旨时,其中就提到了“夫”与“芙”的关系——先“芙”后“夫”的原因同样也是因为前者代表芦苇初始状态后者指已长成者,并非如段云“由意为之耳”[3]。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古汉语里确实存在“苇在先,葭在后”的词序现象。
“凡”是指凡是的意思,在这里表示动词,意为发出声音;而“声”在古代一般做名词表声响之意,此处作动词用。合起来就是发出声响的声音,也就是“声音”之意 [4] 所以凡声即为声音。因此“苇”的本意就是芦苇发出的声音。 从甲骨文开始就有“苇”字了,字形为: 可以看出这个字的形状是由一个弯折的“竹”和一个开口向上的“谷”构成——“竹”即“葭”,“谷”乃水泊,两字结合便是“生长于水泽处之芦苇”。 在金文中,“苇”的形体演变为: 这里的“竹”已经演变成了简化的“竹”,并且竖画延长,使此二字形似“未”或“末”,故“苇”又与“未”同音。
再之后的篆书中,“苇”字已经演变成: 小篆的笔画较为规范,字形更加整齐。
隶书之后,“苇”变成: 隶书中的“未”字出现了斜点且竖弯钩上挑,这是后世楷书、行书以及草书中的“未”字来源。 简化后的楷书中: “未”下部的一横变成了一短竖,这就是我们现在的“苇”字来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