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书法协会?
1.成立条件 (一)本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事业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拥有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 (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团登记管理的有关文件须齐全规范,包括社团申请登记书、章程草案、发起人或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理事会和负责人的选举办法等。凡社团的筹备工作结束后,经社会团体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成立大会进行选举与表决。
2.审批程序 (一)提交材料。社团成立按以下四个步骤办理: 1、申请成立社团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①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共同提出书面申请; ②会员名册(含入会时间、地点,会员所在单位)。各基层单位会员的会员名册要加盖所在基层单位的公章方有效; ③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现工作单位及职务、个人履历、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④章程草案以及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⑤具有法定资格的人员出具的验资报告; ⑥经营场所证明;⑦办公设备情况说明;⑧其他有关材料。 2、注册登记。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答复。 3、核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报批程序 在取得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后,再按照如下程序报批:
1、将批准成立的文件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2、填写《社团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并确定法定代表人和理事会负责人人选;
3、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财会制度,配备财会人员;
4、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5、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核准变更事项,换发《登记证》正副本,并发给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