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多次续贷?
贷款到期后,银行要求归还,但是客户没有钱偿还,此时银行的账面体现的借款余额为1000万元,客户的资产负债率为80%;如果银行同意续贷,则双方可以签订《借款展期协议》,期限一年,利率上浮20%,即年化5.88%(6个月基准利率 2.3),同时借款人需要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
在展期协议签订之后,银行会重新评估客户的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以及发放的金额,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借款合同尚未解除,银行的财务账目上仍然会维持原借款合同的记录,即1000万元的借款余额,直到展期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银行收到借款人交来的借款本息,经账务调整,才会形成收入。在此过程中,如果客户能够顺利融资,并支付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中介费、担保费、保险费等),那么对于银行而言,至少是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的;若客户无法顺利融到资金,则会产生相应的损失,比如支付的利息超过LPR,而LPR从3月份开始就一直下调。对于银行来说,是否提供续贷服务,一方面要考虑自身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市场的情况,比如当前的LPR利率处于低位,那么对于银行来说,只要客户提供的抵押物质押到位,借款用途合规合法,且符合银行的信贷政策,银行还是有提供续贷服务的空间和可能的,毕竟当前央行不断降息,商业银行的负债端成本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