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下调有哪些企业?
1.增值税
(1) 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负,月销售额低于3万元可免缴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中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业务的可享受13%的税率优惠(原来为17%);
(2) 对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3) 自产自用固定资产可免交增值税;
(4) 自来水公司生产供应自来水免征营业税;
(5) 一般纳税人提供自来水、暖气等供热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返政策;
(6)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中所含的建筑业应税劳务可不缴纳增值税,只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消费税
(1) 提高烟、酒、建材等产品消费税税率;
(2) 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实行定额和定率的纳税人,统一调整为定量定额管理;
(3) 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改为从价定率的,按新的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4)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形式并存的纳税人,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加权平均后确定最终应纳税额;
(5) 对生产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小酒厂、小造纸厂和小型商业企业给予定期减免税照顾。
3.关税
(1) 调整进口汽车关税;
(2)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出口税收政策;
(3) 调整进口资源性产品和部分机电产品关税;
(4) 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降低相关消费品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