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怎么算?
1、水资源费:一般按照取水量的2.5%缴纳,最高不得超过10元/吨; 2、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工程总投资额1%~3%,一般在50—100元/亩; 3、防洪保安资金:工程建设投资总额的1‰,最小100元/亩。 对新建的大型水库,按照工程总投资的3‰计算收取(最低不少于100万元);对改建、扩建的小型水库,按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1.5‰计算收取。 对河道、湖泊、人工水道清障以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按工程直接费用征收0.5‰的防洪保安资金。 对新建和改扩建的蓄滞洪区,按工程直接费用的2%计收;对新建的分洪、退水和防浪护坡工程等,按工程直接费用1%计收;对堤防加高培厚、堤顶路面硬化和穿堤建筑物等,按工程直接费用的1%计收。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收取的费用,不包括征地费和迁墓费。 5、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对政府统一规划的新菜地建设项目,根据当年实际新开垦蔬菜面积,每亩按700元标准一次性计收。
6、河道整治项目,包括河道清淤、拆除违章建筑、修复整治、维护管理。其中拆除违章建筑及清理河道内废弃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建设单位负责;在河道滩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工程以及占用河道用地单位,应缴纳的建筑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或租赁费,按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