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租售同权吗?
“租购并举”和“租售并举”是两码事儿,“租购并举”是房地产调控的长远目标,而“租售并举”则是当前楼市调控所采取的措施之一。 所谓“租购并举”,是指今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租房和购房在政策上是并行的,二者处于同等地位;而 “租售并举”则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租赁住房的政策扶持和土地供应。 目前中国的住房体系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分类,分为商品住房(包括二手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房的一种)和政策性租赁房。其中,商品住房实行市场配置,享受市民待遇,取得房产证后即可上市交易;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租金标准,实行有限期的承租使用权;政策性租赁房由政府部门代表国家持有产权,按照低于市场价格、高于出租房租金的价格向无房者和低收入者出租.
那么,“租售并举”中“租”“售”分别指的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租”的意思就是租赁,即将房屋长期转租给别人使用,收取一定的租金。当然这种租赁是有一定限制的,即只能用于自住或者出租,不能拿来看作是炒房。 而“售”的意思就是将房子卖出,不再回归至租赁市场。
目前“租售并举”的重点在于“置”,也就是增加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同时鼓励开发商和社会机构打造租赁住房。 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住房租赁市场的性质和重要性。意见强调,要逐步建立健全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以政府引导为主要方式,商业性租赁住房为主体,保障性租赁住房为补充的住房租赁体系。这个“补充”如何理解呢?根据该《意见》,当商品住房供应量不足时,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换句话说,当商品房供不应求时,可以优先考虑保证租赁房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