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时尚怎么样?
2018年入职,合同签的三年,还没到期,因为一些个人问题想离职 (没有辞职) ,已经提了离职申请单,经理也签了字,但是我手上的合同还没到期所以不能走,公司有规定,合同没到期离职需要付违约金三万元!!!然后我去要回我的简历的时候,人力跟我说,我离职申请单已经交给上级领导了,但是公司这边一直没有给我办理离职手续,现在又不想给我办辞退,说让我自己找办法解决,我现在就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呢?
第一、我是否应该以没收到离职通知书为由于仲裁或者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通知并确认劳动关系仍然存续?
第二、如果劳动关系的存续状态处于一种模糊不清的状态,那么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吗?比如社保,公积金等等?我是否需要自己去补缴?
第三、如果有影响,那我该去追缴哪些项目?怎么个追法?
第四、这个纠纷涉及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解释之类的,我应该选择哪个部门去起诉呢?是直接起诉公司吗?
第五、如果不理这个通知,是否就等于默认同意解除合同呢?这样是不是就必须得付那3万的违约金了呢?
望朋友们给点意见,万分感谢!
回答:你这种情况我经手过不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一个问题,你要确认单位有没有给你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有,则你申请撤销该通知;如果没有,则不用管他,因为你现在根本没有从该公司离职。
第二个问题,由于公司没有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你尽快向该公司人事部门索要你的离职证明,如该公司拒不提供,你可以以此为由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第三个问题,关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问题,因属于行政部门监管范围,建议你去投诉,由相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 第四个问题,上述第二、三个问题的救济途径不同,建议你分别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五个问题,不认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无需理会,但请注意不要故意再去触犯用人单位的底线,以免被扣上违法就业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