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私募债券如何查询?
目前,我国对于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私募债尚无统一规定,相关管理办法尚在制定中。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短期融资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融资券指引》”),明确发行利率由市场主体根据资金供给情况、市场流动性需求等因素共同确定;并授权商业银行作为主承销商,代表发行人选择具体利率定价方式。
此前,央行和财政部曾联合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债务融资工具办法》”),对包括私募债在内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但该《债务融资工具办法》于2015年修订时,删除了关于“企业应向金融机构借入款项”以及“用于经营活动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一半”等内容,意味着企业可以不限量地发行私募债。 而此次《融资券指引》的出台,是在宏观经济去产能、去库存、降杠杆的大背景下实施的,旨在控制资产泡沫的同时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虽然《融资券指引》属于部门规章的效力层级,低于《债务融资工具办法》,但《融资券指引》对信用评级机构、主承销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高于或延续了《债务融资工具办法》的规定,并且明确了发行利率市场化、上限为同期限国债收益率加300BP的原则,在操作上更为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