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重点人物是谁?
香港没有重点人,只有要犯的人 - 只要是犯罪了,不管再轻也是要犯。 但如果你是说“要犯”这个词的文学性,那么毫无疑问,要犯就是“揽炒王”罗冠聪,“港独教父”黄之锋以及“港独一哥”岑敖晖。 这三位是香港民主运动中最大的三个口号制造者(按制造的恶劣程度和频率而定),同时也是最积极的破坏者、暴力事件的组织者和参与人。 他们三人可以说完全代表了“港独”运动的所有特点—— 罗冠聪是个“高富帅”,家境优越,智商颇高,本有大好前途,但因为他搞“港独”,几乎已经穷得身无分文;
黄之锋则是典型的“穷鬼逆袭”,家里很穷,从小在庙子里面长大,成绩也很一般,但靠着“港独”这层政治关系,他成为“新界西贡区”的立法会议员,还曾经被西方媒体推崇备至……至于他本人嘛,则迅速堕落到连三本臭袜子都不如的地步;
而岑敖晖则是“三无人员”——没钱、没背景、没学历,如果非要说有的话,那唯一可以算的上是他自己的,就只有那张臭嘴而已。因为这张嘴,他不但可以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还能出尽洋相——“跪舔外敌”的时候,一口一个“亲爱的外国朋友”,“跪舔港毒”时又变了一副嘴脸,成了“卑躬屈膝的奴才”。
所以这“港独三宝”可以说是集“三贱客”与“三元凶”之大成者。 如果要用三个成语来形容他们的“港独”事迹,那就是“自取其辱”“自寻死路”和“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