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倒闭怎么赔偿?
企业解散,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依法解散,比如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另一种是违法解散,比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而被强制解散。 无论是哪种情形下的企业解散,《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公司的债务清偿顺序。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一般将公司清算组的职责划分为两项,一是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二是清理债权债务。当公司被依法宣告解散后,其清算组便开始履行这些职责。在具体执行中,通常是将债权债务的清理放在优先的位置。
通常情况下,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对外的债务清偿原则是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的。而因公司解散引发的债权债务清理,可参照企业破产程序进行,但程序要简便得多。
首先,需要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清算组负责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其次,在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过程中,应当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同时,还应当注意,此时对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药费、所欠税款和其他民事罚款应当优先偿还。
最后,在清理完债权债务之后,如果剩余的财产足以支付所有欠款,则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予以偿还;如果不足以支付,则应当按照法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资产原则上应该先用于清偿公司对外债务,再用于清偿公司对内债务,包括股东对公司的贷款和补偿金。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因为股东只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负债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清算时,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可以先考虑清偿公司对外债务,再由公司内部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