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红由谁决定?
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和评估,并据此决定分红方案。但现实情况是很复杂的。 一、分还是不分 公司是否有利润可用于分配是分红的先决条件。在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多的保留未分配利润或减少当期利润分配,有利于保持公司的资本实力,为今后发展积蓄力量;反之,过分地分配股利则可能降低公司的资金实力。并非有利润就会分配,而是要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以及资金的供求状况而定。 二、按还是按高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这是法定之权。但是,在公司盈利且财务状况合理的条件下,股东会决议却有可能不按“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那么股东会决议就可以选择按“出资比例”或者“实际盈余”来分配。而实际上很多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都会设定“优先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这样的条款。
三、全部分还是部分分 有的股东虽然实际出资不到20%,但只要其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目前为3万元),并且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应获得与别的股东同等的分配权利。不能因为其他股东的实际出资金额比己方多就不分给自己。
以上只是对决策程序所做的简单说明。现实中,影响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决定的因素还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