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去哪办?
1、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二)申请人现居住地址及联系电话; (三)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提供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可以提供由当前住所地街道(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能在当地连续住满6个月的证明。 在京就读的学生集体户人员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由学校集中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
2、申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除提供与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相同的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应含合同期限、工资薪酬条款),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在京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近期照片。
3、申办流程: 申请单位持相应证明材料,到所在区(县)受理机构申请办理,经受理机构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发给《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在身份证机读档案中加以记载。
4、受理机构: 全市户籍人员暂住地的街(乡)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指定的场所。 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本省、市内就业并符合办证相关规定的,可以到居住地所属区的分局人口管理服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受理点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并在身份证机读档案中加以记载